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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浏览次数:10215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商请下达中央2021年员工资助补助经费(第二批)的函》(沪教委财〔20219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2021-2022学年退役士兵员工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

 二、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复学后,员工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员工无申请资格。

2.员工当年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3.员工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三、申请流程

1.314日—31712点前员工根据要求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文件名格式:班级-姓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照片,照片名格式:班级-姓名-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照片名格式:班级-姓名-退役士兵证照片)提交至辅导员。辅导员请318日前将材料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统一发给洪茜老师

2.321日—324日学院审核员工申请资格。

3.325日—331日学院将符合资格员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员工纸质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员工《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等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提交。


附件:

附件1退役士兵国助申请表.docx

附件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3填表说明.docx